上思县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坐落在风景绮丽的十万大山北麓。上思县区位优势明显。县城距离广西首府南宁市仅100公里,南宁国际机场75公里,距广四最大的海港防城港116公里,距我国边境重镇东兴市130公里,为防城港市唯一市辖县。总面积2816平方公里。总人口21万多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75人。壮族占86.8%,汉族占9.2%,瑶族占3.9%,其他少数民族占0.1%。上思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96.1小时,年太阳总辐射量达114.39千卡/平方厘米,光能资源较为丰富;年平均气温21.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1217.3毫米。气候温和,雨量适中,无霜期长,为各种动植物最适生长区之一。上思土地广阔而肥沃。境内土地面积42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35万亩,林地面积267.6万亩;宜牧面积51万亩;尚未利用的荒山荒地大部分可作林地、农地开发。十层深厚,植被茂盛,发展林果业和畜牧业大有潜力。
上思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